为保证玉苍路1号桥加固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、疏通、有序,依据《中华公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议对玉苍路(春晖路-湖滨路)施行约束交通办法,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:
(一)施工期间将先后占用玉苍路(春晖路-湖滨路)两边路途各两个最左边车道进行施行工程,路途坚持正常通行,过往车辆可在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引导下有序通行。一起,为防止交通拥堵,减轻施工区域周边交通压力,主张西往东车辆提早绕往建兴东路、公民大路、江滨路等路途通行,东往西车辆提早绕往体育场路、春晖路等路途通行。
(二)请广大群众给予支撑了解,提早组织好出行路途,在通往约束交通路途时,自觉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,合作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引导。约束交通期间给您带来的不方便,敬请体谅,谢谢合作。